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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差鉴定费不给,法院打官司时间又太长,怎么办?

来源:北京京杰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10-25   浏览次数:330次

案情回顾:

2024年6月12日11时29分,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和旱河路交叉口,周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郭某某驾驶小型轿车由西向北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周某某受伤。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黄庄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郭某某为全部责任;周某某为无责。郭某某驾驶车辆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案件亮点:

在本案中,当事人周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而郭某某驾驶小型机动车左转弯。经认定,郭某某负全部责任。为准确评定周某某的伤残等级,进行了鉴定,并花费了4550元。然而,保险公司和肇事方均未赔偿该笔费用。周某某担心诉讼过程耗时过长,因此委托我们律所处理。在立案前,我们与调解法官进行了沟通,并安排了诉前调解,将三方当事人邀约至一起进行协商。针对鉴定费用问题,最终认定由肇事方赔付,周某某顺利获得了赔偿款。

 

律师破局:

本次案件凸显了鉴定费用在肇事方与保险公司之间相互推诿的难题。由于现行法律法规未明确要求保险公司承担鉴定费用,而肇事方则认为有了保险便无需再支付赔偿金额。面对此类案件,许多当事人因诉讼周期过长而选择放弃追讨该笔费用,从而蒙受自身损失。为解决立案难、开庭慢的问题,北京市各级法院均设有诉前调解环节,大幅提升了办案效率,有效避免了因4550元费用而陷入二审终审的漫长审理过程。

 

律师建议:交通事故索赔是专业性、技巧性和服务性的结合,咨询专业律师,切勿盲目处理,只有专业的律师才能帮伤者评估赔偿范围,有理有据地争取自身合法权益,为伤者利益最大化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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