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伤残如何一个月之内拿到合理赔偿款?
来源:北京京杰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12-29 浏览次数:455次

2024年10月07日,在北京市大兴区,刘先生驾驶电动车和机动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左侧锁骨骨折受伤,电动车辆损坏。刘先生无责,于2024年10月8日委托京杰律师事务所。
案件亮点:
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联系律师,在没办法提供银行流水、完税证明和误工证明的前提下,成功获得误工费赔偿。京杰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委托后,辗转多家鉴定机构,与法医不懈沟通,在确认伤者伤情无评残基础的情况下,便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满额计算除伤残以外其余赔偿金额。在律师的多次催促下,最终仅用不到30日的时间刘先生收到人伤赔偿款。
律师建议:
发生交通事故,切勿盲目处理。建议咨询交通事故律师,有理有据争取自身合法权益,在对您最有利的时间使您利益最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