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伤残 和解结案 赔偿款高达12万!
来源:北京京杰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2-13 浏览次数:545次

2024年3月,在北京市朝阳区,当事人付某发生交通事故,付某为无责。当事人伤情较轻,针对当事人的伤情,京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与多家鉴定机构沟通、反复与法医确认,带着当事人去多家机构现场查体,在确定了当事人的伤情不构成伤残的情况下,及时转换思路,指导当事人做了“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天数鉴定,并做出了最高限天数的鉴定报告结果。在当事人误工费部分的主张无法提供证据的情况下,经过律师与保险公司的据理力争,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额外的误工费赔偿。最终,在当事人伤情不构成伤残的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了12万的法定赔偿。当事人制作锦旗表达感谢。
案件亮点
当事人权益最大化,即使当事人伤情较轻,不构成伤残,也要逐一分析其余法定赔偿项目,准备相应证据,最大化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赔偿款高达12万。
